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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地区小城镇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有日喀则市、17个县城以及樟木、吉隆、帕里等10个建制镇,基本形成了以日喀则市为中心,以江孜、拉孜、亚东县城以及樟木镇为次中心,其它县城及建制镇为第三级中心的城镇空间布局体系。以日喀则市为中心的城镇建设速度大大加快。2001年全地区18个县城的建城区面积达26.44平方公里,比1996年增长45%。其中,日喀则市建城区面积达17.59平方公里,比1996年增长50%。2001年全地区城市化水平为9.7%,比1994年增长0.5个百分点。其中日喀则市的城市化水平为35%,比1994年增长5个百分点。在编制城镇规划方面,利用上海市、山东省援藏的大好时机,援助修编完成了地区日喀则市、17个县城以及樟木镇的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的编排完成,为推进地区城镇建设、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1959年以前的地区城镇建设十分落后,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几乎为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在中央召开西藏第三次工作座谈会以后,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城镇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1994年至2000年,全地区固定资产累计完成20.37亿元(不含一江两河投资)。
2000年,全地区固定资产完成4.6亿元,比1959年增长676.85倍,比1994年增长4.67倍,地区各县、市仅在1994年至2000年间,多方筹措资金5.02亿元,用于城镇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改善和修建;其中仅日喀则市在这期间投资1.36亿元。期间,日喀则市先后改、扩建了珠峰路、仁布路、上海路、山东路、青岛路、体育路、拉萨路、四川路、科技路等等市区主干道和次干道。
截止到2002年底,日喀则市道路长度达39.1公里,面积 98.53万平方米,市区人均道路面积30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了9平方米。市区内山东大厦、上海广场、客运大厦、上海路、山东路、青岛路、珠峰路及在建中的扎寺文化广场、滨河大道、东风林卡改造等一大批项目的建成,大大地增强了城市功能,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2002年开工建设的市区"喜格孜"步行街是地委、行署决定建设成集城市建筑、商业贸易、旅游、休闲观赏为一体的综合功能街区,设计总长度587.9米,宽24米,它的建成创造了现代城市与民俗建筑景观的统一与协调,它同时与扎寺文化广场交相辉映。即将开工建设的日喀则市雪强路也将成为横穿老城区的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主干道,亦是日喀则市的一个新亮点。地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启动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刺激了住房消费,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同时,加强了城镇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1994年以来,市区内的公交车辆、液化石油气和自来水的进户、邮电业等等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以至得到蓬勃发展,大大方便了城镇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到目前为止,市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月售量890吨,日供应量达74.17吨。市区新老水厂的年实际供水量达438万吨,其中新水厂是1995年由上海市投资4500万元修建的,它的建成解决了日喀则市区范围内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的局面。邮电业务也比1959年增长313倍,比1994年增长13.5倍。城镇绿化方面,"九五"期间也有一定的提高,市区公共绿地面积为33公顷,园林面积48公顷,按日喀则市区常驻人口计算人均绿地面积近70平方米。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各城镇的市政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的基础产业有所发展,"瓶颈"制约有所缓解,产业结构从由1994年的67:6:27调整到了2001年的42:11:47。带动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2000年地方财政收入比1959年增长983%,比1994年增长288%,税收比1994年增长219%,充分发挥了城镇建设在发展经济中的载体作用。
国内外的实验经验证明,要把城镇建设好、管理好,首先必须规划好。日喀则地区城镇建设工作,得到了地委、行署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出了"规划先行"、"规划必须是城镇建设的龙头"、出台了《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意见、条规。同时在上海、山东等省市的支援下,截止目前,全地区18县、市共计20座城镇全部编制完城镇总体规划,并已经由国家建设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区建设厅批准实施。同时,依靠区内技术完成了江孜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为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提供科学的依据。在规划管理方面,利用每年"城市规划宣传日",大力宣传《城市规划法》,使广大居民对规划"龙头"意识从无到有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基本上能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以及城镇总体规划,强化并推行"一书两证"制度,确保现有城镇总体规划科学的实施。并加强城市规划的执法监察力度,组建了日喀则市、江孜镇等城管大队,避免了城镇建设的"重建轻养"以及"建设牵着规划走"的局面。
文章来源:
日喀则地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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