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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的藏族农妇德兴是13个孩子的母亲。虽然最初她只希望要3个孩子,但却事与愿违。
家住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农村的德兴生了3个孩子后想要节育,却被医生告知已怀孕。当她遵医嘱生下第4个孩子后再去医院时,被诊断又怀孕了。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德兴不情愿地成了一名“英雄母亲”。
“孩子太多了,家庭生活负担很重。”德兴有些忧虑地说。
德兴的故事令与她年龄相仿的普布卓玛再次感到压力和挑战。“由于人力、财力有限,我们的计划生育服务跟不上,不能满足老百姓的迫切要求”,这位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说。
西藏全区人口约261万,其中92.2%为藏族,面积120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不足3人。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都要派计划生育服务队下乡,一路乘车、骑马甚至步行到边远地区,为散居的农牧民免费提供咨询、避孕药具和消炎、止泻等常用药。
“每次服务队下乡,都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们带着糌粑和被子从几十里外的地方赶来。”普布卓玛说。计生委一年发放的避孕药具价值近200万元。目前,皮下埋植避孕剂法因手术简单、效果好且不影响劳动,最受农牧区妇女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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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根据当地人口发展的实际状况,于1985年提出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在农牧民中则提倡优生优育,注重妇幼保健,开展科学节育方法的宣传。 在西藏的汉族人口则参照内地“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计划生育。
“至于农牧民的生育数量,政府从未做过任何限制。”普布卓玛说。目前,西藏平均每个家庭有三四个孩子,牧区家庭一般有5个以上,像德兴那样的例子是很罕见的。
在城镇,新一代藏族人的生育观念与父辈们有很大不同,他们更注重将生育和生活质量联系起来,讲究科学、合理、有计划的生育。
在拉萨房产部门工作的次仁卓嘎去年生了女儿后,就不打算再生育了。她解释说:“我和丈夫都有固定职业,平时工作很忙,要考虑事业,还想有更多时间培养孩子。”
31岁的泽仁罗布是昌都地区的一名公务员,也是家里5兄妹中唯一上过大学的。尽管他至少可以要两个孩子,但他和妻子旺珍还是自愿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为的是“保证今后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
有时遇到一些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抚养条件较好,普布卓玛这位计生主任还会建议他们考虑多要一个孩子。 但统计表明,全区六成以上的城镇夫妇还是选择只要一个孩子。
“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一定的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都会受到制约。”普布卓玛说,“但人口的素质一定要提高。”
她说,目前西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约为14‰,而内地的这一数字为9.7‰。由于医疗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西藏人口连续多年呈快速增长势头,改变了半个世纪以前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的局面。而加强母婴健康、进一步降低新生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成为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细则已草拟完成。普布卓玛透露,这份等待自治区人大审议的细则是根据西藏特殊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对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加大保护孕产妇健康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