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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操场训练
在西藏自治区监狱一监区服刑的犯人嘎玛次仁,今天上午发现新送到食堂的牛肉有些不新鲜,便要求监狱退掉。下午,监狱按照他的要求重新买回了新鲜的牛肉送到了食堂。
作为监狱“伙食管委会”的一员,嘎玛次仁有着自己的“监督职权”,他有权对监狱购进的粮食、蔬菜和副食质量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有权要求退货。在西藏自治区监狱的每个监区,全部由服刑人员组成的“伙食管委会”每天都在发挥着这样的监督职能。
“不光是伙食有监督,其他改造工作也有监督。”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入监的扎西达嘎说,“我们入监后,监狱方面给我们发放了《服刑人员手册》,对其中规定的我们在改造期间依法享有的申诉权、辩护权、控告权、人身不受刑讯体罚、虐待侮辱和私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等多项权利,监狱给予保证,并希望我们监督!”
“拿吃饭来说,一天三顿都有蔬菜和各种副食,每天都有肉吃,酥油茶、糌粑也不缺,节假日还加餐;监狱方面还为回族服刑人员单开了‘小灶’。”在三监区服刑的肖虹说,“作为女犯每月可以得到洗理费。我们可以依照法规监督监狱的执行情况!”
35岁的尼玛曲珍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入狱的。她说:“以前听人说,西藏自治区监狱非常黑暗的,除了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外,还要遭到男警察的侮辱和打骂。但通过我亲眼所见,根本不是那样。我们这里全部是女干警,就是巡监时也没有男干警来。监区的队长经常找我聊天,还带我的女儿来监狱看我。她经常找一些报刊杂志给我读,让我参加文化学习班。监狱里同样享受到温暖。”
“服刑人员虽然是罪犯,但他们首先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应该得到的人格的尊重必须给予保障。比如,服刑人员家里出现了意外情况,我们都会允许他们回家探望;服刑人员生病了,我们也会允许家人来狱中探望,甚至到医院陪护。表现好的服刑人员还可以回家过年。我们的改造是带‘人情味’的改造。”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洛桑格列说。
河南籍服刑人员李金泉深有体会。他说,干警根据《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规定,对我们的改造情况进行考评,最后量化成分数,由人民法院依据这些分数核准减刑,监狱没有权利给我们加、减刑。如果干警不按照政策改造我们,也一样会受到监狱方面的严厉制裁。
服刑人员格培说:“我从没有遭受也从没听说有谁遭受干警的打骂。我们在这里不从事重体力劳动,监狱安排的一些工作,都是以学习技艺为主的。对于那些女犯,监狱则安排她们学习织毛衣。如果干警任意给我们增加工作量,我们则可以依法检举。”
在西藏自治区监狱各个监区,还可以看到由检察机关设立的“申诉箱”和“检举箱”,在监狱长办公室旁边还有检察院设立的“检察室”。据服刑人员旺堆介绍,如果有人想申诉或向上级机关检举监狱工作,可以直接把书面材料投到箱子内,由检察机关开取。如果想检举干警,可以直接把信件投入“监狱长信箱”中,不必经过干警的检查。
西藏自治区监狱监狱长吕波介绍说:“我们的改造是有多种监督的,也欢迎各方面的监督——包括对我本人的监督。今后,监狱将就服刑人员加、减刑条件,释放人员生活费发放,服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保外就医以及干警行为规范等多项狱务向社会进行公开,让社会各界和服刑人员依据《监狱法》等有关法规加强监督。”
吕波说,现在监狱里每年都有25%—30%的服刑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减刑,80%的服刑人员受到各种表彰奖励,而被加刑的则不到1%。

在监狱中学习
他说,根据法律规定,监狱不能随便对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收押。公安机关送人时,必须同时具备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起诉书副本、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四种法律文书,才可以作为服刑人员收押执行。国家法律还对服刑人员的饮食、居住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拿监舍来说,在透风、采光、使用面积、卫生情况等方面都有详细的数字标准。
西藏自治区监狱成立于1960年,又名扎基监狱。现关押犯人900人,其中女犯占7%,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占12%左右。是西藏自治区对外开放的最大的监狱。从1990年以来,先后有35批次300多名外国官员和民间组织成员来监狱参观考察。他们深入监区,访问服刑人员,对监狱的改造情况进行了了解。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副主席西巴尔参观完监狱后,针对监狱的改造政策留言说:“这种政策确实在执行,这一点通过工作组的参观访问得到了证实。显然,这里的犯人受到了人道主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