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教育概况]
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教育工作的任务,主要是大力开办学校。1959年,开始实行“民办为主,公办为辅”的两条腿走路的教育方针。到1961年,全区已办起了1400多所民办小学,入学儿童5万余人。1965年底,在职民办小学教师达到2100多人,初步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民办小学教师队伍。
在大力发展民办学校的同时,公办普通中小学也有了较快的发展。1960年后,除阿里地区外,其他地区都成立了普通中学(班)。拉萨中学1960年发展成为西藏第一所完全中学,开始招收高中生。大部分县有1-2所公办小学或完全小学。
1980年和1984年,党中央两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西藏基础教育要根据西藏特点,实行灵活政策。西藏开始对基础教育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确立了“公办为主,民办为辅”,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同时,还重视并加强藏语文的教学工作,中学普遍恢复或开设藏语文课,小学和初中的教材已全部译成藏文。1987年,自治区确立了“重点加强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师范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巩固提高高等教育” 指导方针。1993年自治区召开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普及义务教育,到2000年实现“县县有中学,乡乡有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0%;牧区普及三年义务教育,农区普及六年义务教育,主要城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1995年西藏开始停止招收额教师,确定了“加强培训,提高质量,减少数量,改善待遇;全面贯彻关、转、招、辞、退方针,以整顿为前提,转、招为重点;到本世纪末,基本完成合格民办教师转招为公办教师工作,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已有民办教师进行资格考试,同时建立良性激励竞争机制,实行教育质量责任目标管理。
2001年底。全区小学达895所,教学点2303个,在校生31.20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7.2%;区内普通中学100所(其中完全中学7所),在校初中生5.63万人,初中入学率30.5%,在校高中生1.54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