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经营方式概况] 自治区鼓励投资者采取下列投资经营方式: 1. 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 2. 对西藏国有企业实行租凭、购买、托管、兼并、参股、控股或组建企业集团; 3. 开展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项目; 4. 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和技术承包; 5. 与西藏企业联合在内地省区市或国外合资、合作经营; 6. BOT方式(建设—经营—移效)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7.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