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自治区已初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具有现代意义的金融机构体系。现在全区已有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约700个、保险机构4个,金融机构已遍及全区城镇和乡村。
1987年7月2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正式成立,目前有46个险种。西藏山高路险,交通落后,因此,运输工具及责任险在保险总额中占有重要地位,这是西藏保险业中突出的特点。除此之外,还有企业财产险、货物运输险、畜牧业险、登山旅游险、中小学生平安险等。
从1994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座谈会到2001年年底,西藏各金融部门累计发放贷款335.26亿元,年均增长15.56%,高出GDP增长的3.14个百分点。其中包括西藏各金融部门共为农牧区发放贷款29.49亿元,年均增长26.09%,共发放扶贫贷款10.94亿元。到2000年底,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共发放贷款31.09亿元,年均增长54.57%。同时,为旅游业、医药、矿产、饮食业等特色产业发放贷款55.18亿元,为私营及个体企业发放贷款12.32亿元。
1993年,在中国深圳、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的支援下,西藏自治区证券交易中心在拉萨成立,并与深圳、上海等证券交易市场联网运行,成为西藏第一个具有现代科学手段、经营现代金融业务的金融市场。1995年,西藏第一只股票─“西藏明珠”上市。此后“西藏金珠”、“拉萨啤酒”、“西藏圣地”等股票也陆续上市。拉萨证券营业部有价值20多万美元的屏幕、主机服务器、柜台交易机等设备,年交易额由1994年的1.6亿元人民币发展到1998年的17.3亿元人民币。股民有企业界人士、个体经营者、工人、农牧民、教师和退休人员等各类人员。建立初期只有约70位股民,现已有1.5万多(其中一半是藏族),几乎达到了上海和深圳股票交易厅里的股民人数。公司还准备在日喀则、山南等地再开营业部。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
-保险业务经济技术指标
|